加强农资广告监管,市监总局第二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布
发布:成都金已有限公司 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05
农耕时节已至,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资广告市场秩序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早已行动,加强农资广告监管,严厉打击农资产品虚假违法广告,助力农业耕作生产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日前发布了各地对农资广告监管的成效,将其作为2020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曝光。
1、上海碧晶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肥料违法广告案
违法原因:使用极限词、使用国家机关名义。
2、江苏泰州市鹏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发布兽药虚假违法广告案
违法原因:未提供能够证明“在全国兽药中第一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”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3、浙江台州市路桥京奥粮用器材厂发布农机虚假广告案
违法原因:广告含有极限词、绝对化用语。
4、河南安阳市喜满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化肥违法广告案
违法原因:无法证明产品效果以及无相关证明材料。
5、辽宁沈阳今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农药违法广告案
违法原因:对产品功效提出断言的违法内容。
6、河南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农资虚假广告案
违法原因:使用极限词及违禁词。
7、山东济宁市金乡县开发区鑫汇农资门市部发布种子违法广告案
违法原因:对经济效益做预测、保证性承诺等内容。
8、山东临沂市蒙阴名俊兽药销售有限公司发布兽药虚假违法广告案
违法原因:对产品的功效、安全性的进行断言、保证内容。
总结:
此次公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,主要是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保证及夸大宣传、使用极限违禁用语,该类违法广告也在各地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例中较为常见,要根治虚假夸大广告的出现,不仅需要广告监管的不断加强,还要从广告主、广告发布者身上着手,普及《广告法》知识,从根源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。
CONTACT US
更多信息,请联系
15184379349,151 9668 9610 罗经理(业务部)
COPRRIGHT © 2018-2023 成都金已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蜀ICP备2024081143号-3